十四年前的刘亦菲,穿着朴素的衣服,难掩天仙相貌 女子裸体现身武汉某商场 警方介入 律师:若拍摄女子隐私照片 将构成侵权 甚至违法犯罪
十四年前的刘亦菲,穿着朴素的衣服,难掩天仙相貌 女子裸体现身武汉某商场 警方介入 律师:若拍摄女子隐私照片 将构成侵权 甚至违法犯罪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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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年前的刘亦菲,穿着朴素的衣服,难掩天仙相貌 刘亦菲,一个让无数人心动的名字。她以清纯美丽的形象出道,凭借《仙剑奇侠传》、《神雕侠侣》等经典作品赢得了广泛的关注和喜爱。她不仅有着仙女般的容貌,还有着才华横溢的演技和歌唱。她更是跨越国界,与成龙、李连杰等大牌合作,出演好莱坞电影《功夫之王》和《花木兰》,展现了自己的国际范儿。 * 刘亦菲的美貌和气质,让人感觉她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仙姐姐,不食人间火。然而,她其实也有着平凡的一面,也有着自己的朋友和同学,也会参加一些普通人的活动。近日,就有网友爆料了刘亦菲十四年前去参加同学婚礼时的旧照123。这些照片让人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刘亦菲,一个穿着朴素的衣服,却难掩天仙相貌的刘亦菲。 这些照片是在2009年拍摄的,当时刘亦菲去哈尔滨参加了一位同学的婚礼123。从照片中可以看出,刘亦菲当时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黑色的裤子,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和化妆。她与其他同学一起合影,笑容灿烂,看起来非常开心和自然。她没有任何明星架子和距离感,就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一样。 * 要知道,在2009年的时候,刘亦菲已经是一个非常火爆的明星了。她在2002年以《金粉世家》和《天龙八部》出道,在2004年以《仙剑奇侠传》成名,在2006年以《神雕侠侣》爆红,并在同年发行了自己的首张个人专辑《刘亦菲》。她在2008年与成龙、李连杰合作了好莱坞电影《功夫之王》,并在2009年4月被评为“80后新生代娱乐大明星”之一。可以说,她已经是内地“四小花旦”的领军人物了。 然而,即使如此,刘亦菲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同学和朋友。她愿意放下自己的身份和地位,亲自去参加同学的婚礼,并与他们分享喜悦。她也没有刻意地打扮自己,而是选择了一身简单的衣服,可能是为了照顾同学的感受,不想抢了他们的风头。她的这种低调和谦逊,让人不得不佩服她的人品和修养。 * 当然,即使刘亦菲穿着朴素的衣服,也无法掩盖她的天仙相貌。她的五官精致,肤色白皙,眼神清澈,气质高雅。她的笑容如阳光般温暖,如花朵般绽放。她的美丽和气质,让她在同学中脱颖而出,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不少网友看了这些照片后,都纷纷表示羡慕和赞叹,称她是“十几年如一日的美丽”、“不愧是神仙姐姐”、“清纯无敌”等等。 刘亦菲十四年前和现在的对比,让人感叹她的美貌和气质没有变化,甚至更加成熟和魅力。她在这十四年里,也经历了很多事情,包括恋情、事业、家庭等等。她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挑战,包括网络黑粉、舆论压力、角色选择等等。但是,她都坚持了下来,用自己的努力和才华证明了自己的价值。她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和梦想,始终保持着一颗纯真和善良的心。 * 刘亦菲是一个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的人。她不仅有着仙女般的外表,还有着平凡人般的内心。她不仅有着国际范儿般的视野,还有着本土情怀般的根基。她不仅有着明星般的光芒,还有着同学般的友情。她是一个既高贵又亲切,既优雅又自然,既美丽又智慧的女人。我们期待她能够继续发光发热,为我们带来更多精彩的作品和惊喜。 * 顺便说一下,你知道刘亦菲是怎么成为花木兰的吗?她其实是在一次全球范围内的海选中脱颖而出,击败了上千名的竞争者,最终赢得了这个角色。她为了拍摄这部电影,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和汗水,学习了武术、骑马、弓箭等技能,还要忍受伤痛和寒冷。她的表现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和赞扬,包括原版动画中的花木兰配音演员明日香。你有没有看过这部电影呢?你觉得刘亦菲的花木兰怎么样呢 * 湖北武汉,网传一名年轻女子赤身裸体站立在商场内,一会儿捂着脸向行人靠近,一会儿趴在商场的咨询台处,引得众人围观。商场保安发现后,随即上前进行阻拦并遮挡,进行了报警。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,正在按照流程处置。 图源:大皖新闻 网传图片显示,一年轻女子一丝不挂现身一商场内,周围有不少人围观。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,网友纷纷表态,不少网友认为,女子可能是受了什么刺激,精神上出了什么问题。 那么从法律角度,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? 头条号作者“安律说法”@安律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。 律师:若拍摄女子隐私照片 将构成侵权 甚至违法犯罪 《民法典》第8条规定,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不得违反法律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 《民法典》第132条规定,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。 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有穿不穿衣服的自由,但是在公共场合不穿衣服,有违公序良俗。 其次,在公共场所不穿衣服,不仅违反公序良俗!还属于一种治安违法行为。 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4条规定,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 具体到本案,如果影响到商场的工作秩序,还会触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3条第2款的规定,即“扰乱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商场、公园、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” 《治安管理处罚》第5条规定,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。实施治安管理处罚,应当公开、公正,尊重和保障人权,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。 《治安管理处罚》第13条的规定,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,不予处罚,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。 寻求刺激、没事找事的行为应该予以严惩!但是法律还有温度。如果女子精神上存在问题,依法可以免责。 最后提醒大家,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虽然女子自行暴露自己的隐私,但是仍享有隐私权,如果拍摄并传播足以识别女子身份的隐私照片,不仅会构成侵权,还会涉嫌违法、甚至犯罪。 (零度时评综合新民晚报、头条号作者@安律说法) (来源:零度时评)
女子裸体现身武汉某商场 警方介入 律师:若拍摄女子隐私照片 将构成侵权 甚至违法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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